广东省涉侨法规政策问答之教育升学篇

2018-09-25 15:43:33 196

1问:什么是“三侨生”?

  答:“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2问:“三侨生”在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享何政策?

  答: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在高考总分基础加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3、问:“三侨生”身份应如何申请?

  答:符合身份规定的考生,且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市(或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申请办理“三侨生”证明。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不能在我省办理“三侨生”证明。

 

  4问:归侨申请“三侨生”身份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之一的回国定居证明材料:

 (1)经原回国定居办理单位出具或确认的《回国定居证》或其存根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回国定居时间及原定居国)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已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4)国外出生证及公证部门公证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5)华侨农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6)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查核人事档案后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和调整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7)现役军人,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认定归侨身份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问:归侨子女申请“三侨生”身份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1.考生本人及归侨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及归侨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归侨父(母)以下之一的回国定居证明材料;

 (1)经原回国定居办理单位出具或确认的《回国定居证》或其存根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出具的回国定居证名(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回国定居时间及原定居国)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已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4)国外出生证及公证部门公证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5)华侨农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6)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查核人事档案后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和调整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7)现役军人,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认定归侨身份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归侨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单位证明等)。

 

  6问: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申请“三侨生”身份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1、华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我国驻在华侨定居国的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或居留公证(或华侨定居国驻我国使领馆出具的居留公证,非中文公证的需要提供中文翻译公证)及护照;

 (2)如证明中未显示华侨在国外居留时间的,需提供出入境记录或县级以上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华侨在国外居留时间证明;

 (3)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2、华侨在国内子女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华侨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国内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7、问:华侨学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吗?

  答:对已录取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华侨学生与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8、问:国家是否为华侨学生专设奖(助)学金?

  答: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华侨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用于奖励、资助到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全日制华侨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华侨学生奖(助)学金设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内,由教育部归口管理。

 

  9、问:华侨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华侨子女在其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其父母在我省工作所在地就读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当地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华侨子女有本省户籍的,其参加高考,教育、招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10、问:对于华侨学生参加高中阶段的考试招生有何规定?

  答:华侨学生(回国学习未在国内定居的华侨)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的考试招生,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温馨提示:上述内容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